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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收费对象:
政府/事业单位平台软件使用费,向买受人收取。
2、收费标准:
按系统成交价金额进行阶梯计算,单个标的软件使用费金额上限为100万(大写:人民币壹佰万圆整)。
举例
某机构发布一标的,标的系统成交价金额为1500万元,则该标的收取软件使费的金额为50万*1.5%+450万*1%+500万*0.5%+(1500万-1000万)*0.2%=87500元。
备注:软件使用费金额小于10元的,免收软件使用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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